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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程序之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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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起草机关刑法司法解释的制定,是由一定机关来完成的。我认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理由在此不再赘述。现将由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薛淑兰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5期91-9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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