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法律哲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明治、大正时代,但其得到全面发展,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1948年,日本法律哲学学会的创立以及其机关刊物《法律哲学季报》的创刊(1953年以后改名为《法律哲学年报》;1956年至1961年,《法律哲学讲座的出版;1961年至1967年,德国法律哲学家拉特布尔哈《著作集》的翻译出版,等等,都显示了日本学术界对法律哲学的浓厚兴趣,标志着战后日本法律哲学的全面发展。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9期42-44,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