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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借据应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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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汪某于89年8月上旬,先后向孙某借款5次,共计2750元。每次借款时均没有第三人在场,但每次均出具借据。8月13日晚9时许,汪某借口还钱进入孙的住宿(独人住宿),入门后把门关上。当孙某把5张借据拿出来时,汪某便上去抢夺借据,孙某捏住借据不放。汪某就将孙掀倒在地上,孙呼喊“救命”。汪某一手卡住孙某的颈部,另一手将随身携带的浸有农药的纱手套往孙某的嘴巴里塞,孙某便咬了汪某塞纱手套的手指(被咬伤),汪某松开手后,孙某便吐出手套,继续呼救。此时,邻居闻声赶到,汪某慌忙从地上拾起散落的其中二张借据夺路逃跑。当晚10时许,孙某开始呕吐、气喘,
作者 潘季林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40-40,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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