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无一不从解决计划经济的运转动力问题发端。我国现阶段在企业推广的权责利结合、强化经营者利润动机和风险制约,实行租赁及多种经营责任制,取得了重大成效。取得成效的根本原则在于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但是,目前所存在一些缺陷的根本原因恰恰在于仅仅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也就是说,目前所解决的只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即经营权独立问题,而明确企业所有者及其财产权利的问题则未涉及。而企业能否成为真正的企业,最终恰恰要取决于所有者(产权人)对企业行为的制约方式。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1990年第5期50-51,共2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