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金管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管理货币流通、企业资金和商品流通的重要手段,一直被政府和金融部门采用。1988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了现金管理的手段、范围等内容,重新明确了在银行业务交叉、企业多头开户和商品经济气氛较浓时一度被忽视了的现金管理的重要性。《条例》和《细则》
出处
《南方金融》
1990年第12期32-34,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