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我们曾收到科威特某银行开来信用证多笔,其中有的证内规定“如受益人要求时,请加保兑。”目前由于科威特已被伊拉克所占领,境内银行全部停业,其在田外资金也受冻结。请问出口公司(信用证的受益人)以及银行,对于要求保兑的信用证,应怎样办哩一般来说,如出口卖方(信用证的受益入),收到国外银行开来信用证,认为信用证的开证银行资信有问题或有其他政治经济上的原因,对开证行不够信任时,可以要求由另外一家资信比较可靠的银行担保。即由另外一家银行对信用证加以保兑。这类信用证则称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出处
《南方金融》
1990年第12期38-40,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