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产生以来,在世界各国仍是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在法学领域里是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至今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问题。在我国,“经济法”这个概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现的。什么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它的概念怎样确定,它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目下在理论上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论证和比较一致的认识。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问题,是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不从理论上论证和确定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就无从建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1期40-45,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