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元璋是一位有作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他在取得反元斗争胜利后,吸取历代法制经验,即着手制定法律,以巩固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过去对朱元璋的法律思想研究不够,今写此文,试加探讨,以就教于法学、历史学界诸同志。一、立法定制宜贵简要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主张用法治手段来维护极端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他在称吴王时曾提出过“纪纲法度,为治之本”的主张,他把“制礼定法”作为“急务”,不事推托。明朝建立后,进一步申述了他的观点,“礼法,国之纲纪,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后来回忆群雄并起时的形势说:“有心于建功立业者,往往无法以驭下,故皆无成”。欲开创新的局面。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1期93-98,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