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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刑法中的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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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盗窃罪的法律定义最早出现在1916年的《盗窃法》中,原文如下:"在本法范围内:(1)未经所有人同意,并且不享有充分合法的权利,盗窃、欺骗性地取得和取走任何能够被窃的物品,并且具有永久性剥夺所有者财物的故意。一个人如果以财物受托人或者财物共有人的身份,欺骗性地将这些财物转归他本人使用或者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使用,尽管他对财产拥有合法占有权,仍然可以构成对这类财物的盗窃罪。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90年第4期15-18,28,共5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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