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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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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是一种民事契约,根据这种契约,保险公司保证承担投保人遇到的某些特定的风险,并保证根据约定的数额赔偿因这些风险造成的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据说应该出于极端的善意。这意味着双方都必须遵守契约的精神而不要企图滥用契约的条款。实际上,这意味着投保人应当说明与保险单和投保的风险有关的一切事项,即使没有特别要求他这样做也应如此,而保险公司则不应以保险单上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借口来拒绝一项本质上显然是合法的索赔。不应忘记的是,保险的起源是人们需要保护,免遭死亡。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90年第2期17-20,80,共5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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