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民事案件立案而未处理的数量之多,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严峻问题。特别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民法通则》的施行,过去从未有过的一些新的类型的民事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使民事案件积压数的箭头再次向正上方向升高,而且可以预料,这种趋势还将进一步发展。由于民事案件的积压数增大,办案周期延长,使群众本来怨气颇大的"告状难"情绪更加明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民法院曾采取过一系列措施,诸如强调把严收案关,缩短办案周期,实行岗位责任制等等,但是这些似乎都无济于事。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26-29,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