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刑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给犯罪下了如下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10条)。通说认为,这个定义是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形式的统一上给我国社会上的犯罪所下的一个完整定义,但具体分析起来,犯罪具有几个特征或哪些特征,却存在很大分歧: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90年第4期3-9,共7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