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象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统一和逻辑展开。就认识的客体来说,它只是无限时空中人们仅仅能够觉察到的极其狭小的一小部分,而且这一小部分客体又因其内部结构和外部的不同联系而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形成现象的客观依据。主体在认识这些客体的特征时,通过视、听、嗅、昧、触觉等生理条件以及知识、意志和仪器等其他条件。认识外部客体的特征,而主体的感觉器官因其内在结构和功能不同而以不同角度把外在客体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冲动,通过不同方式和途径。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9期8-11,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