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形态中的一个研究重点,犯罪是否得逞则是认定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关键。哪些犯罪可能存在未遂形态?“犯罪未得逞”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众说纷纭,尚无定论。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犯罪未遂存在的范围和“犯罪未得逞”是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要正确认识“犯罪未得逞”的含义,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中,可能存在未遂状态的有哪些,即必须明确犯罪未遂存在的范围。 在犯罪未遂存在的范围这一问题上,有人认为“犯罪的阶段问题。
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4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