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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婚姻禁忌述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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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每个社会都有选择婚姻配偶习俗规范一样,每个社会同时也实行着禁止一定关系的人或一定社会群体间的人相配为偶。禁止母亲和儿子、父亲和女儿及兄弟和姐妹一类血缘关系相近者之间的婚配,是世界上最普遍的禁忌。其实,对近亲繁殖的禁忌远不限于这个范围。在我国商代,禁忌范围就扩大到五代人之内。到了周代,则“百世婚姻不通”。
作者 李衡眉
机构地区 烟台师院历史系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82-85,89,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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