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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社会学和法律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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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就是制定法律。立法工作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环节,不制定必要的法律,就谈不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也不可能建立法制的权威。而要做好立法工作,则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宪法学、组织法学、立法学的原理,同时也要运用立法社会学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借以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本文拟围绕立法社会学和法律的社会效应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作者 封曰贤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1990年第2期74-79,共6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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