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克服传统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存在的矛盾,就必须改革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形式。确立企业的市场活动的主体地位,是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联结点。然而,如何改革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有两种思路:一是改变国家所有制的归属关系。但是国有企业不能走全面私有化的道路,只能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约束条件下,对那些本来不宜国有化的企业,改变其产权关系。二是不改变国家所有制的财产归属关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就涉及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对公有制与商品经济联结作用及其条件。
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9-14,共6页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