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吉思汗于1206年统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汗国时,其疆域东括兴安岭,西尽阿尔泰山,北至“林木中百姓”各部,南到金长城。如何巩固刚刚建立的蒙古汗国?如何加强至高无上的大汗之权?是成吉思汗的当务之急。为此,成吉思汗着手进行的第一个社会改革和制定的政治制度是领户分封制,也称之为千户制。成吉思汗所实行的领户分封制的基本的社会单位是千户。成吉思汗把其统辖的全国分为九十五个千户,分封给八十八个开国功臣。千户之上有万户,千户之下有百户。
出处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1期77-82,共6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Minz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