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这个古老的社会问题,伴随着人类文明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现在看来,它并没有因为私有制被铲除而消灭。就我国情况而言,建国后犯罪率虽然起伏波动,但明显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因此,如果把产生犯罪的原因仍然简单地归结为不良的意识形态影响和国外某些反动势力的渗透就已经显得很不够了。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这些只是诱发犯罪的外在因素,如果在现实社会中没有某些内在力量的驱使是不可能使犯罪变成现实的。所以,只有从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去客观地研究,才能够充分地揭示社会主义条件下产生犯罪的原因。
出处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