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贸总协定最重要的工作是定期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自1947年以来,在总协定主持下,已举行八次多边贸易谈判。在乌拉圭回合之前,农业问题始终作为国际贸易法规的一个特例来处理,它基本上不受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的约束,长期不受其他经济部门贸易自由化措施的影响,尽管历次回合曾一再尝试把农业贸易纳入总协定的规则,但终因农业问题是如此特殊复杂而怯步,使农业贸易变得更具歧视性,更少透明度,更缺乏约束力。
出处
《世界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7-11,共5页
The Journal of Worl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