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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汇纂(节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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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毛泽东同志告诫我们:“我们决不拒绝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哪怕是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东西。”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者对历史上的文化遗产应抱批判继承的态度。而批判继承的过程,正如同我们对待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肠胃运动,送进唾液和胃液,把它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然后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在当前我国对外实行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研究罗马法的过程中亦应坚持这条原则。罗马法是体现古罗马文明的、在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法。它在事实上成了大陆法系或民法法系的基础,并进而影响了当今世界法律体系的基本格局。多年以来,我国研究罗马法的不乏其人,然所傍资料,均颇有限。鉴此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到“洋为中用”,本刊拟从这期起,尽可能陆续介绍一些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以飨乐于此项研究的学人。此篇译文曲译者黄风根据《学说汇纂》拉丁文本译出。翻译工作得到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法学史和法学理论部主任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PROF·SANDROSCHIPANI)、研究人员阿尔多、贝杜奇博士(DOTT·ALDO PETRUCCI)和意大利学者朱塞培·德拉其那博士(DOTT·GIUSEPPE TERRACINA,中文名:纪蔚民)的指导、帮勘与合作;意大利“罗马法传播研究组(GRUPPO DIRIGERCASULLA DIFFUSSIONE DEL DIRITTO ROMANO)”根?
作者 黄风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78-82,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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