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人证言的形成经历了感知案情、记忆案情和陈述案情等三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都有可能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完全真实可靠,甚至完全不真实可靠。对此,笔者曾在1985年第3期本刊上发表的《对证言失真的心理分析》一文中作过概括的论述。现就其中记忆对证言可靠性的影响作进一步的分析。无疑,这将有助于办案人员对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作出正确判断。如前文所述,记忆是人脑对经验过的事物的反映。记忆包括识记、保持、回忆或再认等几个彼此紧密联系的过程。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24-28,58,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