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哲学发展高峰的宋明理学,其代表人物的美学观,同样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从本体论、风格论和人格美三个方面,对理学代表人物朱熹美学思想的内在特征,进行初步地探讨。对于本体论,朱熹主张“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文只是表现道的工具。在辨析美善关系中,只有善的东西才是美的,善的内容应通过美的感性形式来表现。对于风格美,朱熹倡导平淡自然的风格,力主为文应与现实社会、政治功利拉开距离,潜心于对道的体验和观照的自由天地中。要求审美意象要有余味,要求以形写神,强调创作主体的虚静心态。对于人格美,朱熹的美学境界就是理想人格境界,具体化为“孔颜乐处”。它是对人和自然界,主体和客体获得和谐统一所产生的超越个体有限存在的自由永恒的超越感。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1990年第6期67-72,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