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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副省长李春亭答《中国集体工业》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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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春亭副省长指出:发展城镇集体工业是一项长期的基本方针。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认识,坚持集体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对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领导。最近,山东省副省长李春亭同志接受了本刊驻山东记者站记者采访。问:李副省长,请您首先谈谈对山东二轻集体工业的看法。答:发展集体经济,是党和国家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制定的长期的基本方针,也是我省实现“富民兴鲁”的战略任务。
作者 薛华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0年第11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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