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中共中央提出的和平统一祖国方针和“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影响下,在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的民间交往日益频繁。回大陆探亲、旅游、定居以及从事经济贸易等活动的台胞数量剧增,也有一些大陆同胞赴台探亲、奔丧。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海峡两岸长期隔绝所积压和遗留的大量民事法律问题必然会反映出来,同时也会产生很多新的法律问题。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必然涉及到如何解决海峡两岸不同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矛盾问题。对此,无论是大陆法学界还是台湾法学界,都在进行着热烈地探讨,并且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看法。笔者仅就办理涉台公证实践中所遇到的几个法律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意见。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98-104,共7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