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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中西法律观论略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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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3年7月13日,积雨初晴,京师湖广会馆,一代法学名家沈寄簃先生的追悼大会就在此时此地召开。花圈、诔词和挽联,寄托了京师乃至全国司法界人士对这位法学前辈、近代法学的开拓者的全部哀思。北京法学会全体会员的诔词上写着:“先生精研法学,沟通中外,著述之富,髦期不倦,培植后进,成就尤多,觥觥巨行,举世所仰。”“纂修法典,熔铸东西。”“不为古囿,不畏俗嗤。”“法家泰斗,非公而谁?”挽联之一: “任支那法系于一身合周汉唐元明以迄清朝酌古准今宣徒考据词章融通国粹识世界大同之主义参英美法德日而成新律冶内安外宜乎环瀛裨海洋溢声名”沟通中外法学,融会中西法律,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承先启后,将古老的中华法系推向近代。这是几乎所有祭文、诔词和挽联的着墨之点。也可以说,这是当时京师乃至全国司法界和法学界对这位“法家泰斗”一生业绩的盖棺定论。这不是溢美之词。
作者 李贵连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律系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110-118,共9页 China Leg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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