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形式逻辑是一门历史悠久的科学。这门科学从亚里士多德创立之日起,至今已有2000多年了。在这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式逻辑经过人们不断的研究探讨而被修正、补充、完善,并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和稳定的体系,其基本内容也已得到逻辑学界的普遍公认。然而,当我们以严谨的态度,重新审视它时,却发现在那些被逻辑学界普遍公认的、传统的观点中,竟有一些是不恰当、不科学的。对这些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这里,我们仅就其中的三个问题谈些粗浅之见,以求教于同行专家。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1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