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共同体竞争法概况竞争法亦称"管制限制性商业做法的法律",是19世纪末,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有这方面的法律,如美国称反托拉斯法,英国谓限制性商业做法的法律,日本叫反垄断法,而共同体则为竞争法。联合国大会也于1980年正式通过了"关于控制限制性商业做法的多边协议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竞争法通常是市场国家经济法律体系中一项中心环节,共同体也不例外,罗马条约第3条明确指出,要"建立一种保证在共同市场中竞争不受破坏的制度"。
出处
《欧洲研究》
CSSCI
1990年第1期38-42,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Europe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