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奸妇女罪,是指以暴力、协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是一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严重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是完全正确的,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又确立了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这是因为青海藏族公民受旧的传统习俗影响,形成了本民族特有的道德准则及其与当代社会道德规范的差异,相应地造成了藏族公民犯强奸罪的特殊性。因此,对藏族公民强奸妇女罪如何正确地把刑法与“两少一宽”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予以适用,就成为一个比较特殊和复杂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本文拟对这个问题略加探讨。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110-114,共5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