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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御史台司法审判权的获得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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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封建社会监察机构——御史台的职权,从秦汉到隋,主要是纠察百官、弹纠不法,以监察权为主。到了唐代,这种情况起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就是御史台又被赋予了司法审判权。唐代御史台司法审判权的获得,是通过多种方式体现的。
作者 胡沧泽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3期103-109,124,共8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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