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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非法人团体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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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人团体是指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但不具备法人条件,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体。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对非法人团体的主体资格没有规定。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及商品经济的空前活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团体和组织大量涌现出来。
作者 赵虎林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89年第1期67-6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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