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逮捕人犯三条件通行观点的质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对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依法逮捕。
作者 方小珍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89年第4期66-6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