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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及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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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与明确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又一次新的重大发展。这一理论在党的十三大上被通过之后,将作为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半个多世纪一切工作的根本依据与指针,在国内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拥护,国际上也受到普遍赞扬,其历史意义是极其深远的。
作者 陈守一
出处 《现代法学》 1988年第1期3-7,共5页 Modern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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