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以法国为代表的天主教会势力凭借不平等条约中的内地置产协定而引起的教案交涉屡见不鲜。这一显著特点,连天主教会编的《契卷汇式》也不得不承认:“历观公庭案牍,每多田宅争讼。”近代清政府与法国关于教会在中国内地置产的协定先后有三个,分别为咸丰十年(1860年)《北京条约》(中文本)第六款,同治四年(1865年)柏尔德密协定,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内地置产协定。本文拟据有关档案史料,对上述三个协定的由来及交涉经过作一简要考察,期能进一步认识近代教案之起因。
出处
《史学集刊》
1988年第2期40-45,共6页
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