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奴隶与奴才,这是《红楼梦》与《金瓶梅》所描写的被压在等级森严的“金字塔”最底层的人物性格的明显分野。鲁迅认为《金瓶梅》具有“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的艺术典型化的优点。这个优点,在《红楼梦》里发挥得更加出色。这两部小说,都从一个家庭写一个人生社会。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残存着奴隶制的痕迹。封建时代的奴隶大都不直接承担社会生产,而是在贵族、官僚、富豪之家“担任必要的服务或只充装饰的家庭奴隶。”奴隶的命运,作为社会生活本质的一个重要侧面,在《红楼梦》里得到了十分深刻真实的描写;《金瓶梅》虽也花了相当的笔墨,但比《红楼梦》却远为逊色。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1988年第4期36-39,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