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行政管理理论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第一、行政管理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行政管理的方向,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区别于一切剥削制度的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标志。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3-25,共3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