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强调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检察机关已把打击贪污、受贿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但是检察机关怎样侦查贪污、受贿罪案,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均缺乏研究。本文对此作些探讨,以就教于关心和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行。一、侦查贪污、受贿罪案的特点贪污、受贿罪案均系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通过检察机关反贪污、受贿的斗争实践。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58-60,63,共4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