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指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由产品生产者转变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过程,有五种递进模式:实行供给制的模式;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模式;有简单再生产自主权的模式;有经营权的模式;有法人所有权的模式。作者认为,应该把第五种企业模式,即实行国家最终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作为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为了有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第四种模式应该及时向第五种模式转变。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1989年第1期5-11,共7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