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我国目前以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作为测量通货膨胀的主要指标,不是夸大了而是缩小了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率之适宜与否,不能用它与GNP的相对速度来判断。我国的通货膨胀率,现阶段应控制在10%以内,过一段时间后应力争压到5%以下。仅靠财政,信贷双紧政策,不能从根本上医治通货膨胀,要根治通货膨胀,必须从结构调节即初次分配着手,其首要工作是明确企业的产权界限。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1989年第2期56-58,共3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