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以来,娼妓制度尾随着人类”,①引起了百姓、政府和学者们的关注。历来娼妓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妓女产生的原因和卖淫对社会风气的毒害方面,而对嫖客缺乏科学的研究,以致造成卖淫仅是妓女的事情的错觉,禁娼最终变成禁止妇女卖淫。其实,娼妓的存在,卖淫行为的实现,是以嫖客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卖淫一词,实质是指男女之间为实行金钱与肉体之间的交易而进行的双向性交行为。如果没有大量男子走入嫖客的行列,娼妓制度即会瓦解,卖淫妇女就会另谋生路。从这层意义上讲,嫖客与妓女是共同产生的、相互依存的共生体。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29-31,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