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五十年代业已取缔的嫖娼卖淫活动,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又沉渣泛起,而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贵州也不例外,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1985年至1988年8月间,抓获的妓女、嫖客共达4211人,(其中妓女近2000人)。1985年~1986年,1973人;1987年,1229人;1988年1月~8月,1009人。据我们的调查,在嫖娼卖淫活动中,男性主要有皮条客、窝主老板和嫖客之分;女性也有拉皮条的,充当窝主的,而妓女中又有三种类型,分别为:1.街头妓女,又称“野鸡”,她们在妓女圈中。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89年第7期18-21,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