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就是本来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分手了,散伙了。可是,在当前社会生活中却出现了一种虽离婚而不分手,不散伙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离婚不离家”。具体表现为,通过法律程序认定对已构成的婚姻家庭关系,男女双方“自愿”拆散,解除,但是男女双方却又私下议定自愿组合。这种组合方式,通常是女方组合到男方,实际上是仍然生活在一起,或表面上另起炉灶,实际上还是一个生活单位。这样男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再婚,形成了“合法”的一夫多妻形式。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1期30-3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