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如赌博、偷盗、卖淫、骚乱等一类社会弊端一样,哄抢行为正悄悄地进入我们的社会,成为引人注目的社会公害。据报载,自七十年代以来各地哄抢事件时有发生,哄抢规模不断扩大,哄抢品种不断增多,从私人的木材、鱼池、果实到国家矿产资源,都在哄抢之列。哄抢是一种用非法手段将他人或国家、集体的财产归为已有的群体行为。与偷盗、诈骗等违法行为相比,它具有明显的群体性、公开性、疯狂性等特点。其人数由几十人到几百人上千人不等。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0期38-4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