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含有涉外因素的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论述,着重通过对英、美等国在侵权领域中适用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探讨,结合我国现状,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意见。文章指出,为妥善处理日渐增多的涉外侵权案件,完善我国冲突法立法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1989年第4期56-61,共6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