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中,把全部认识形式归结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种认识形式。现在看来,这两种认识形式似乎还难以囊括人类的全部认识领域,我们认为,在这两种认识形式之外,还有第三种认识形式,这就是体验认识。一、体验认识的规定体验认识是什么?众说纷纭。柏拉图称之为“迷狂状态”,弗洛伊德喻之为“汪洋般的感受”,马斯洛名之为“高峰体验”,中国古代的先哲们以“虚静”、“心斋”、“顿悟”
出处
《教学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48-52,共5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