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竟争机制,将成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必然会发挥作用。我国广大企业应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组织。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配套、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企业法》的贯彻执行,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越来越取决于企业决策者的素质修养。决策者的素养如何,对发挥决策功能、完成企业所面临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1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