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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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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同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是一种相辅相承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大学生是全体公民的一部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应包括大学生在内。另一方面,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且又处在社会知识结构中的上层,有其特殊性。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务之急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下个世纪中叶,基本上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我们就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由人治过渡到法治。然而一个经历了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国家,封建专制主义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遗毒不是一个早上能消除了的。社会中的权大于法、言重于法、领导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仍很常见。而人们的法制观念淡簿,法律意识不发达又为这种风气提供了市场。这种影响即便对今天的大学生也是存在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纪。法盲们往往纪律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一个忽视法制教育的学校,校风一定是混乱的,违法乱纪也就时常发生。大学生是一定专业知识的拥有者,他们在大学的四年或五年的学习中可能在某一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意识也提高到很高的程度,这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作者 王社朝
出处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1989年第2期112-113,共2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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