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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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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必然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时,为了使阶级冲突得到控制,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建立统治秩序,这就产生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虽然社会主义国家同原来的国家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过渡到国家完全消亡中的新型国家。在这里它第一次把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变成了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国家也有自己的官吏。
作者 张传书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3期47-50,46,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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