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79年到1988年,广东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借用外债68.81亿美元。已偿还了28.17亿美元,债务余额40.64亿美元。上述债务按其贷款方式和性质分为四部分:(1)外国银行商业贷款24亿美元。已偿还3.73亿美元,余额为20.27亿美元,占债务总余额的49.9%。其中境外银行贷款14.22亿美元,买方信贷0.58亿美元,在华外资银行贷款2.2亿美元。
出处
《金融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45-50,共6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