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投降后,黑龙江省境内的伪满金融机构相继关闭。这时,市面流通的货币五花八门,极不统一,金融业处于极度混乱状态。面对这种情况,我党于1945年11月15日,在沈阳成立了自己的金融机构——“东北银行”。首任经理叶季壮、副经理王企之。东北银行还相继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海拉尔等地设立分行。1945年12月末,驻齐市苏军司令部根据1943年美、苏、英、中四国首脑在开罗举行国际会议时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
出处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3期46-50,67,共6页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Social Science Edition